发布时间:2026-03-13信息来源:打印
尊敬的投资者:
融资融券业务开展需要,我司对投资者信用账户提取担保物条件进行调整,自2026年3月23日起生效。具体如下:
1.投资者可转出信用账户超出维持担保比例300%(不含本数)部分的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
2.投资者转出信用账户超出维持担保比例300%(不含本数)部分的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后,“E组”证券市值总和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50%。
3.如投资者信用账户无负债,则转出证券或资金不受限制。
特此公告。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