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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客户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实时控制指标的公告(2026年3月)

发布时间:2026-03-13信息来源:打印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优化融资融券集中度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公司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和风险管理需要,依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差异化管理要求,决定自2026年3月23日起对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控制进行调整,将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划分为A、B、C、D、E五个集中度分组,并对各分组的证券分别实施不同的持仓集中度风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一、证券持仓集中度控制上限


维持担保比例

证券持仓集中度

A组

B组

C组

D组

E组

单一证券

单一证券

单一证券

单一证券

单一证券

E组合并

维持担保比例<180%

100%

70%

60%

20%

10%

20%

180%≤维持担保比例<240%

100%

100%

70%

40%

20%

40%

240%≤维持担保比例<400%

100%

100%

100%

60%

30%

60%

400%≤维持担保比例

100%

100%

100%

100%

70%

70%

无负债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具体说明:注:不属于公司官网公告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的证券,证券集中度分组均为E组。

      ①对于A、B、C、D、E组证券采取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的上限管控,即投资者通过信用账户担保品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含在途委托),信用账户内单一证券市值占其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其所属分组在相应维持担保比例对应的集中度上限;

      ②对于E组证券采取单一分组持仓集中度的上限管控,即投资者通过信用账户担保品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含在途委托),信用账户中持有的E组证券市值总和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相应维持担保比例对应的集中度上限;

      ③投资者进行担保品买入、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应符合上述相关要求,若不符合要求将委托失败。

      二、全市场单一股票担保物比例在25%以上且该股票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对于该股票的投资者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在70%以上且维持担保比例在300%以下的投资者,我公司将暂停接受其担保品买入及融资买入该股票的委托。

      三、投资者转出信用账户超出维持担保比例300%(不含本数)部分的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后,E组证券市值总和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四、自2026年3月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我公司官方网站【信用交易-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查询具体单一证券分组情况。我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集中度分组进行调整,具体以我公司官网最新公示信息为准。请投资者及时查询知悉,并根据调整后的业务规则开展融资融券交易。

      五、本公告自2026年3月23日起执行,我公司官网2024年3月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客户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实时控制指标的公告(2024年3月)》及我公司前期发布的豁免集中度控制的证券、特殊证券等集中度规则同时废止。

      六、投资者与我公司就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特别说明:

      我公司公布的证券分组,并不表明对有关证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明示或暗示的判断或保证,不构成任何投资操作建议,请投资者审慎决策。

      我公司有权根据监管规定、自律规则或我公司业务规则调整、风险管理需要、市场风险情况等因素,不定期对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等进行评估及调整。调整后将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请投资者及时查询知悉,并根据调整后的业务规则开展融资融券交易。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特此通知。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