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4信息来源:打印
一、融资融券交易各证券品种佣金范围与普通交易、大宗交易佣金范围一致,具体佣金以系统实际设置为准。详见本公司官网“信息公示-经纪业务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费用公示”栏目,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佣金及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二、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收费项目 |
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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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 |
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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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券账户—开户费 |
个人 |
40元 |
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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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
400元 |
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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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券账户 - 销户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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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券账户 - 开户资料查询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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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券账户 - 变更账户注册资料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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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券账户查询 |
明细数据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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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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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划转手续费 |
担保证券提交/返还 |
暂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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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券券源划转 |
暂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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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券划转 |
暂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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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券划转 |
暂免收费 |
三、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登记结算业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收费项目 |
收费 |
备注 |
经手费 |
沪市按每笔初始交易金额的 0.01‰向融入方收取,起点 5 元,单笔最高不超过 100 元。 |
经手费是股票质押初始交易过程中由沪、深交易所收取的费用。 |
深市按每笔初始交易质押标的证券面值 1‰收取,最高不超过 1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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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质押登记费 |
股票:500 万股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 1‰收取,超 500 万股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 0.1‰收取。 债券:500 万元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 0.5‰收取,超 500 万元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 0.05‰收取。 基金:500 万份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 0.5‰收取,超 500 万份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 0.05‰收取。 |
中国结算按照现有标准在初始交易和补充质押时向融入方收取质押登记费。 |
深市质押登记费 |
股票:500 万股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 1‰收取,超 500 万股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 0.1‰收取。 债券: 500 万元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 0.5‰收取,超 500 万元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 0.05‰收取。 基金:500 万份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 0.5‰收取,超 500 万份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 0.05‰收取。 |
注:上述收费标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定制定
备注:相关市场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情况,请点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址查看:http://www.chinaclear.cn/zdjs/fbzyls/service_tlis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