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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条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4信息来源:打印

尊敬的投资者:

    我司将于2019年6月14日起对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条件进行调整,调整后申请办理展期业务办理要求如下:

    (一)个人投资者展期条件

    1、实时维持担保比例在140%(含)以上,信用级别在BBB级及以上。

    2、合约到期日前20个自然日内(含)且尚未逾期的合约。

    3、每笔合约展期期限不超过6个月。

    4、申请展期需结清信用账户内全部合约的利息,若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无足额资金时,未扣收的利息将形成新的负债合约并按融资利率计息。若合约展期的操作当日为新股中签缴款日,则我司会优先处理偿还负债和利息等,请投资者充足准备信用资金账户内资金,按照规定完成展期和新股认购缴款,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我公司有权单方面根据投资者的合约展期申请,对投资者的信用状况、负债情况、维持担保比例水平、市场变化和我司财务安排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是否同意投资者展期申请,展期结果以系统合约归还截止日期的变更结果为准。

    合约展期并不意味着投资者不存在被我司执行强制平仓的风险,我司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

    (二)机构投资者展期条件

    机构投资者暂不支持网上申请,必须临柜办理。办理要求同个人投资者保持一致。

    如有疑问请详询我司客服热线或营业网点,特此公告。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