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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行权交收日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5信息来源:打印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相关规定,沪深交易所2023年1月到期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由2023年1月25日调整为2023年1月30日,行权交收日由2023年1月26日调整为2023年1月31日。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及时做好相关交易和行权准备。

      特此公告。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